本标准代替J/T489-2003《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》,与JT/T4892003相比,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:
——修改了载客汽车、载货汽车的术语和定义(见3.1和3.2,2003年版的第3章)
——增加了专项作业车、挂车、乘用车列车、货车列车、半挂汽车列车、摩托车的术语和定义(见3.3、3.4、3.5、3.6、3.7和3.8);
——修改了客车车型分类依据(见4.2.2,2003年版的4.2);
——修改了1类客车和2类客车的分类界限值(见4.2.3,2003年版的5.1);
——增加了乘用车列车和摩托车的分类(见4.2.3和4.2.4);
——增加了对货车列车、半挂汽车列车以及六轴以上货车的分类说明(见4.3.2和4.3.5);
——修改了货车车型分类依据(见4.3.3,2003年版的4.1);
——增加了专项作业车的分类及其依据(见4.4)。
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(公路)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 223)提出并归口。
附件:JTT 489-2019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.pdf